独占悖论(1V3)_012 分手的定义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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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012 分手的定义 (第2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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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近越看着她肆意扬起的红唇,那样明艳,那样诱人,他捧住她的脸,吻了上去,她的唇至少不像她的心,不是冰冷的。

    “呜嗯……”

    黎旻殊感觉脸上盖住了一道密不透风的墙,她推拒,她咬着他的下唇,像想把他的rou咬下来。

    这个吻只维持了不到两秒,时近越败下阵来,他松了口,舔舐下唇,血丝的腥气,但他仍旧笑着,“黎旻殊,你属狗的吗?”

    黎旻殊抹了一把唇边他遗留的血丝,想也没想就反击:“时近越,你才是狗。”

    “你承认了,”时近越笑得很得意,“你明明都记得。”

    “黎旻殊,你明明知道我对你图谋不轨,但你还是来赴我的约……”

    他一边说着,一边蹲下来,替她脱鞋。

    脱去皮鞋,他吻上了她的脚面,丝袜的触感滑不溜秋,她明明可以轻易挣脱,但她没有。

    “你明明什么都知道,却没有提前推开我,你不要否认,你心里还有我……”

    黎旻殊看不惯他的气定神闲,她抽回了自己的脚,踩在了松软的地毯上,她舒了口气,说道:“你少自以为是了,时近越,你只是我的过去式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同意过分手,从来没有。”时近越半跪在地毯上,他姿势卑微,但话语间从来没有落过下乘。

    黎旻殊不想跟他纠缠,试图打开身后的门,但时近越马上从她身后覆了上来,手又落在她的头顶,抵住了门,他的整个身体卡在她的身体边缘,一个微妙的姿势,他的气息足够灼热,可以喷在她的头顶和耳尖,像隔空的亲密摩梭,但偏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,让她无法光明正大地指责他。

    开门未遂,她只好倒转过来,昂头挑衅:

    “时先生,是需要我跟您科普一下常识吗?分手不用两个人都同意的,离婚才需要。哦不,如果一方有过错的话,离婚也可以通过起诉完成。”

    时近越脸上的怒意一闪而过,他侧过脸,把头抵在门板上,从后面看,似是一对相爱的男女正在拥抱——如果可以忽略女人脸上嘲讽的表情的话。

    “黎、旻、殊……”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,似乎咬着牙在说,“你总是最知道怎么惹怒我……”

    黎旻殊把脸侧向远离他的方向,她没有动,但眼前的男人却颤抖着不停控诉她:

    “我找过你,黎旻殊,那天之后,我找过你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找不到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接电话,学校也没再去,公寓也再没有来取任何东西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是狠了心,要从我的世界里完全消失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些年,可曾有一刻,想过我?”

    “嘘……”

    “如果没有,就请别告诉我,我听了,心会痛,像把心放进绞rou机那样的痛。”

    “算了,你根本不会懂,因为你没有心。”

    黎旻殊目光幽幽,看着壁炉里同样幽幽的炉火,她没有说话,这个房子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,连门口的香薰都是伦敦那几年她最爱的味道,淡淡的柑橘味,回忆汹涌如飞蛾扑火,贪婪地席卷她的脑海。

    曾几何时,她是真心地爱过这个男人,爱到……眼里再没有其他人,爱到……想与他天长地久永不分离,耳鬓厮磨间许下了多少实现不了的诺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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